《工程设计收费标准》_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说明
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说明
作者:中国预算… 造价信息来源:网络 点击数:
5784 更新时间:2008-9-13
一、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是工程设计单位与委托任务单位签订合同、履行合同收取设计费的依据。
二、本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勘察设计主管部门组织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编制,经国家物价局会同国务院勘察设计主管部门批准颁发。工程设计单位按承担任务的工程性质,分别执行本标准中有关行业的收费标准。各建设单位、工程设计单位、设计审查部门和建设银行等单位应该据此掌握并监督执行。
三、本收费标准共分三册。
第一册包括: 石油、钢铁、黄金、有色冶金、建材、机械、化工与石化、医药,纺织、轻工、交通、 广播电视、商业、粮食、林业、民用建筑、市政,水利水电、人防、 铁道等二十一个行业;
第二册包括:核工业、航空、电子、兵器、船舶、航天等六个行业(84年本);
第三册是《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收费工日定额》试行本,包括煤炭、电力、邮电三个行业。
四、本收费标准是在原国家计委84年、 85年颁发的收费标准基础上,对定额收费中的不合理部分进行了调整的修订本。 仍体现了低收费的
原则。即本收费标准是根据各行业工程设计单位的综合设计能力和以事业费制度的支出水平为基础进行计算的,同时考虑了必要的技术开发、业务建设、人员培训等所需的费用,以及必须交纳的工商税等。
五、本收费标准以实物定额收费办法为主,辅以按单项工程概算为计算 ……此处隐藏3187个字…… 额最高不得大于概算比例的l.5%。
十七、工程设计单位在设计中采用了先进技术,并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经设计审查确认,可由上级主管审查部门决定,适当增加设计费,-般控制在设计费的10%以内。如果设计质量和技术水平达不到合同要求的,应按合同规定扣减设计费。
十八.设计费按设计进度分期拨付。设计合同生效后,委托方应向设计单位预付设计费的百分之二十作为定金;初步设计完成后付百分之三十;施工图完成后付百分之五十。根据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规定,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设计费付清后,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等,不应另收技术服务费和差旅费。
十九、本收费标准适用于地市以上所属设计单位承担国内投资建设项目的设计收费,县及县以下所属设计单位,承担设计任务时、按本收费标准乘以0.85-0.9的系数计费。经济特区工程设计收费(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国家预算内投资项目除外),可实行市场调节,由设计单位与委托单位协商确定。 外资和中外合资建设项目的设计收费,可参照国外有关设计收费标准由设计方和委托方共同协商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