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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报告

2020年农产品收购行业税收专项检查自查提纲

2019-01-01 00:00:00自查报告
2019年农产品收购行业税收专项检查自查提纲  (一)增值税  1、是否存在虚开农副产品收购发票抵扣税款的行为。运用投入产出方法,检查评估收购农副产品数量、种类与其产成品(销售)是否对应,等等;  2、是否存在购进非农副

2019年农产品收购行业税收专项检查自查提纲

  (一)增值税

  1、是否存在虚开农副产品收购发票抵扣税款的行为。运用投入产出方法,检查评估收购农副产品数量、种类与其产成品(销售)是否对应,等等;

  2、是否存在购进非农副产品而开具农副产品收购发票抵扣税款的行为;

  3、是否存在向非农业生产者收购农产品或盗用农业生产者的身份开具农副产品收购发票的行为;

  4、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开具农副产品收购发票的现象;

  5、是否存在虚抬收购价格、虚假增大收购数量的现象;

  6、是否存在收购数量与生产、销售数量不配比或税负明显偏低且账上常年反映亏损的现象;

  7、是否存在将委托加工原材料列入开具农副产品收购发票的现象;

  8、是否存在销售货物不如实申报纳税或账外经营行为。

  9、是否存在隐瞒销售收入的行为。是否存在以代销为由对发出产品不入账、延迟入账;是否存在现金收入不入账或不申报行为。

  10、是否按照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认销售额计算纳税;

  11、逾期不退还或者收取超过一年以上尚未退还的出租包装物押金,是否已按规定并入当期销售额计算纳税;

  12、是否存在混淆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划分抵扣进项税额问题;

  13、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是否已按规定转出;

  14、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产成品、在产品是否已作进项转出处理,所转出的进项税额计算是否正确 ;

  15、从销货方收取返还资金是否己按照税法规定冲减当期进项税额;< ……此处隐藏6123个字…… 是否准确;二是总机构或者负责汇总纳税的机构本身不从事生产业务的,其所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否与其生产机构的适用税率一致;三是处在沿海经济开放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等特定区域内的企业,是否有“区内注册,区外经营”的问题。��

  第六、定期减免税期间转换的检查。重点检查由免税期进入减半期或由减半期进入全额征税期的企业,期间计算是否准确。

  第七、其他税收优惠的检查。检查企业所享受的基础项目投资、特定项目投资、再投资退税、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是否符合规定。 ��

  ⑤其他事项。��

  第一、关联企业。检查关联企业之间的购销业务是否按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作价的。检查是否存在通过原材料高进和产品低出,向境外关联企业转移利润的情况。检查是否存在以管理费、特许权使用费、商标使用费等名目向境外控股公司支付巨额费用的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在所得税优惠期满后,与享受优惠的其他境内关联企业之间存在转移产品销售、劳务和费用等情况。

  第二、亏损弥补。检查纳税人获利年度与亏损弥补是否合法,有无人为调节利润而在年度之间多转少转成本,特别对第一年获利年度情况进行审查,有无人为地推迟获利年度。一是弥补数额是否准确;二是弥补期限是否准确;三是有无经过税务审计、检查已经调整过的亏损额仍然按原先的亏损数额申报弥补。��

  第三、预提所得税。检查是否发生预提所得税的相关业务以及已申报的预提所得税是否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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