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保工作检查评估自查报告
新农保工作检查评估自查报告 按照《关于对新农保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评估的通知》(x人社明电[20xx]xx号)文件精神,我县对新农保工作开展了全面的自查自评,现将我县新农保工作自查自评情况向各位领导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20xx年应参保人数xxx人,已参保xx人,其中16-59周岁114162人,60岁以上27398人,参保率77.79%,待遇发放100%。 20xx年应参保人数174978人,已参保人数为154667人,其中16-59周岁126618人(应续保113526人、已续保107117人、新参保13092 人), 60岁以上28049人,参保率88.39%,续保率94.35%,待遇发放100%。 20xx年我县应参保人数174859人,其中16-59周岁应参保146929人,60岁以上享受待遇27930人,应续保126618人,20xx年收取保费65.27万元,做实个人账户3119人,做实个人账户金额31.28万元。参保率88.38%,续保率2.46%,待遇 ……此处隐藏2613个字…… 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及时划入新农保基金财政专户。个人缴费、地方各级财政对参保人员的缴费补贴同时计入个人账户。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按规定进行补贴。按规定为新农保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并进行实账管理,记录准确,基金收支每月同财政和金融合作机构对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户按月清零并将资金及时划入财政专户,按规定及时将基金转存定期存款并按自治区规定记账利率计息。 三、存在的问题 (一)参保、续保工作进度缓慢 1、工作人员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新农保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地区为我县配备新农保事业编制41人,现实有33人,且村级协理员待遇低、流动性大,原有166人。现有137人。 2、应参保基数大。因前期统计数据时间紧、任务重,部分乡镇从户籍管理部门提取16周岁以上农业人口总数,将不符合参保人员纳入统计范围,如在校学生、在职退休职工、死亡未销户人员、长期外出务工人员、居住地变更未迁移户籍等人员无法履行缴费义务。 (二)部分人员重复参保、享受待遇 经核实,新农保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重、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重复参保367人,与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重复享受待遇244人,目前应追回重复享受待遇资金19.27万元,已追回58人5.09万元 (三)社保经办系统功能不完善 目前系统中城镇职工、居民养老保险以及新农保参保人员基础信息不能共享比对,在参保过程中重复参保系统不能识别参保信息。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进一步加大组织、宣传力度,提高参保续保率,力争年内参保率达到95%以上,续保率达到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