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事纠纷调解的一些体会第2页
篇一:民事调解的体会与技巧
【调解经验交流之七】 民事调解的体会与技巧
作者:山城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卢国平 发布时间:2009-07-15 08:15:29
我叫卢国平,来自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很荣幸能有这样一个宝贵的机会,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汇报一下自己在民事调解工作方面的粗浅体会,我汇报的题目是《民事调解的体会与技巧》。我是一位来自基层的法官,没有什么轰轰烈烈的事迹,也没有什么辉煌的业绩,在基层法院从书记员到副院长工作了15个年头,办理过近千件民商事案件,一直没有离开过民商审判。谈到调解,高深的理论问题我谈不出来,我主要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汇报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自己关于民事调解工作的两点体会,二是做好民事调解工作的一些技巧。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首先我想谈一谈关于民事调解工作的体会
司法本身不是目的,其目的在于对社会关系进行有效的调整。法官的责任体现在运用恰当的方法、优化的手段化解纠纷,解决矛盾。具体而言,法官解决矛盾的手段有两种:一是调解,二是判决。判决侧重于运用规则,而调解侧重于解决矛盾。因此,解决当事人矛盾的首要选择,当然就是调解。俗话说,干什么吆喝什么,作为一名民事审判法官,一定要明白做好调解工作对于解决纠纷的重要性,要把调解与法官承担的法律责任乃至社会责任、政治责任结合起来,通过调解工作,“既解法结,又解心结”,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调解是把法、理、情巧妙地融为一体,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解决矛盾纠纷的一门艺术。十几年的审判工作经历,使我深深认识 ……此处隐藏18719个字…… 后想想,为什么原以为很难的问题有时却很容易解决呢!这就是诚信,诚信不但要求我们有说到做到的勇气,还要有坦诚待人的豁达,要设身处地的为当事人着想,民事纠纷大部分是一些小事,有时双方当事人只为了所谓"争一口气“,争个脸面。如果我们在言辞引导下,能尽力地把我们的诚信展示给他们,这样将非常有利于纠纷的解决。
三.在民事调解过程中要有热情之心。
热情之心在具体调解过程中不仅体现在接待当事人时要热情、主动,使用方言,而且体现在调解过程中要对当事人的生活环境、性格、爱好尽可能多的全面了解,以便更好地找到解决问题的切入点,以便能很好的把握调解现场的氛围,营造一个有利于问题解决,比较自由、活跃的气氛,恰当的运用热情进行调解,对于解决一些小的纠纷,特别是家庭纠纷和邻里纠纷更为重要。以上三点我认为是正确调解所必须具备的,也是最主要的,当然仅仅这三点决不能涵盖调解的全部技巧,如何熟练地掌握调解方法,这就需要我们在平时调解过程中不断进行总结、积累。事无难易,唯心以恒,愿我们的事业取得更大的发展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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