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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

工程局规范层级管理和请示报告工作制度

2021-03-14 19:34:31企业管理
为规范公司层级管理秩序,畅通各层级之间的沟通,督促各管理层级认真履职,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依据集团公司相关制度和公司内部控制要求,现就明确企业各层级管理关系、规范重要工作事项请示和报告程序做出如下规定。

为规范公司层级管理秩序,畅通各层级之间的沟通,督促各管理层级认真履职,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依据集团公司相关制度和公司内部控制要求,现就明确企业各层级管理关系、规范重要工作事项请示和报告程序做出如下规定:

一、层级管理责任

(一)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公司本部、各单位各管理层级,按照职能分工和管理权限履行工作职责,并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明确上下层级间的请示和报告、同层级之间的沟通协商程序,严格按程序实施分级管理。分级管理过程中,各层级的意见必须明确具体,并按相应规定和流程执行。

(二)公司本部分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四个管理层级,各层级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职能范围和岗位职责履行工作职责,并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明确上下层级间的请示和报告、同层级之间的沟通协商程序,严格按程序实施分级管理。

(三)公司各单位,应按照公司章程和岗位职责定位,充分履行职责,管好各自该管的事;对超出范围的事项,按规定应提交上一级研究决策事项,以及应当向上一级请示或报告的重要事项,必须按程序向上一级请示或报告,并依据上级决策或指示、回复意见执行,严禁超越职权范围擅自决定或先办事后补程序等违规行为。

(四)公司本部各层级管理人员,应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充分履职,认真落实职权范围的各项工作,及时处理各项请示和报告事项;对超出工作权限和职责范围的请示和报告事项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情况,必须按程序请示或报告,不得擅自答复和处理。

二、请示报告程序

(一 ……此处隐藏2270个字…… 时报告上一级领导;如有工作交叉和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各部门之间应主动协商解决,如未形成一致意见通过分管领导之间协商解决,确有必要可向主要领导请示和报告。

(七)公司各单位、本部各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不列入请示和报告内容,可以在一定时间内按照分级分层管理原则集中进行汇报;公司本部各部门一般在周交班会、月度生产经营会议上向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情况。

三、具体落实措施

(一)公司本部各部门对各单位请示和报告事项的处理,凡属于职责范围内的,要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办理的时间节点要求及时给予研究和明确回复;超出职责范围的,要向上级请示报告,并及时将上级意见回复下级;需要公司领导决定的,要按程序及时向相关领导请示报告。凡因履职不力、回复不及时、处理不当或应报告而没上报造成工作失误或损失的,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各单位应及时将本单位重要事项向公司请示和报告。对违规擅自决策、拖延失职、知情不报或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对于要求应通过流程审批的事项,必须严格按照工作流程执行,禁止以各种借口不走工作流程,坚决杜绝先办理事务再补走工作流程的现象。对于不按工作流程办事的员工,将视其行为对公司造成的损害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理。

(四)各级员工应按照各项事务工作流程发起时限的要求,及时发起工作流程。每天至少在上下班时对流程进行处理。对于不及时发起工作流,或处理工作流严重滞后者,相关人员可反映至公司办公室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理。

四、其它

(一)本通知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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