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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某局所属三级单位经济运行预警管理办法

2021-03-08 08:54:54财务审计
为加强三级公司经济运行风险防控,提升企业发展质量,结合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制定了三级单位经济运行预警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及时发现、掌握三级单位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重要问题、隐患和主要矛盾,进一步增强过程管控的意识和力度,指导、督促三级单位提高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切实做好风险降减及整改落实工作,推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结合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三级单位指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和分公司。集团公司将按照预算考核管理口径对三级单位进行预警管理,管理口径包括主责管理的子(分)公司、托管指挥部、内部承建项目、集中核算项目等。

第三条  集团公司按季度对三级单位经济运行进行预警管理。

第二章  预警信息来源及触发情形

第四条  预警信息来源

(一)每月快报和季度、年度财务报表反映的经济运行状况,以及与集团公司下达预算指标的对比情况。

(二)实时反映的内部借款、调剂款到期偿还情况和供应链金融资金兑付情况。

(三)对经济运行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

(四)内、外部检查、审计发现的影响经济运行的重大问题。

(五)其他可能对经济运行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第五条  出现下列情况时,由集团公司对相应的三级单位进行预警:

(一)季度发生亏损。

(二)1至4季度,“新签合同额、营业收入、净利润”三项指标季度完成预算进度分别小于20%、40%、65%、100%。完成预算进度=年累实际完成数/预算数。“新签合同额、营业收入、净利润”三项 ……此处隐藏1689个字…… " target="_blank">报告),报集团公司财务部。书面报告由三级单位总会计师和总经理审阅并签署。

(二)集团公司财务部接到被警示单位的书面报告后,书面征求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后,提请集团公司总会计师、总经理签署后列入公司督办事项。

第九条  信息报告

(一)本办法第五条“(一)、(二)、(四)、(五)、(六)、所有信息作为三级单位快报和季度决算的内容上报。

(二)本办法第五条“(七)、(八)、(十一)、(十二)”款信息,出现时即行报告。

(三)本办法第五条“(三)、(九)、(十)”款信息,以统计数据报告。

(四)三级单位总会计师审阅并签署信息报告。

第十条  三级单位“不报、漏报、虚报、瞒报”信息的,集团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对三级单位主要领导、总会计师及相关领导进行问责。

第十一条  本办法所称预算,均指集团公司书面批复下达的预算。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当年预算目标未下达之前,以上年度实际完成值作为预算参照值进行预警。

第十三条 三级单位应根据本办法,对所属企业及项目部建立、健全相应的预警机制、制度。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1年X月X日起执行,由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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