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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

局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2020-11-11 09:38:57人力资源
局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为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强化机关效能和干部作风建设,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人员

X全体干部职工

二、考核内容

(一)日常考勤机打卡。

(二)会议、活动参加情况。

三、考勤办法

(一)日常考勤管理。实行上下班考勤制度,所有人员上班签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每个工作日须上午签到签退、下午签到签退共4次。无特殊情况或未请假报备,全天无考勤,视为旷工1天;上午未签到或未签退、下午未签到或未签退,均视为旷工半天;超过规定时间签到,30分钟内视为迟到,超过30分钟视为旷工;早于规定时间签退,30分钟内视为早退,超过30分钟视为旷工。因公外出办事、因私请假等情况,局属各单位、各科室要认真登记,定期向办公室报送。考勤时间为:

冬春时制:上午8:30--11:50下午2:00--5:30

夏秋时制:上午8:30--11:50下午2:30--6:00

(二)会议、活动管理。实行签到制,参照日常考勤执行。

(三)带薪年休假: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工作人员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应集中安排,也可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全年累计请事假或全年累计休病假超过规定时间的,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二、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IO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三、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四 ……此处隐藏2151个字…… 工作衔接。工作人员请假、休假前,必须做好工作衔接,不得影响工作正常运转。请假期间,要保持联络畅通,定期向分管领导及办公室报告行程。

(四)销假。请假期满返回单位后,要在半日内向有关领导销假。若逾期不归,视为旷工。旷工两次,取消年内评先树优资格,旷工三次及以上者,分管领导对其诫勉谈话,若涉嫌违规违纪,按组织人事有关规定处理。

(五)无论工作期间还是节假日期间,全体工作人员应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开会时除外),以便不贻误工作或应急突发事项。

(六)根据工作需要,单位可适当调整或统筹安排个人请假事宜,以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衔接与开展。

五、结果应用

凡工作时间存在迟到、早退、串岗闲聊、办私事、网购、网聊、看娱乐视频、玩游戏、经营微商、网店等情况的,一经发现给予批评教育;3次或3次以上的,由本人在全体职工大会上作出书面检查并存档。事假全年累积30天以上,迟到、早退累计超过20次以上,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每月旷工累计2天以上(包含2天),通报批评;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的,扣3个月工资,全年迟到、早退累计30次、全年旷工累计15天以上,以及1年内请事假累计达到6个月的,不参加年度考核,停发半年工资。

年度考核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不合格的)予以辞退;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予以辞退。

六、其他

驻指挥部及审批大厅人员考勤及请销假情况每月月底,由所在指挥部及审批大厅提报局办公室。考勤情况实行每月汇总、公示,月初公布上月出勤情况,年中通报上半年出勤情况,年底通报全年出勤情况并作出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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