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申报岗位培训手册
资质申报岗位培训手册
一、岗位描述
满足企业经营需要,依据企业自有资源,根据战略目标及产品特性申报相关专业资质。
二、岗位职责
1、熟悉国家行政许可及有关资质方面的政策、规定。
2、依据集团公司战略决策,组织集团及下属单位的资质申报工作。
3、了解和掌握企业现有资源基本情况。
4、负责分析企业各类别工程业绩及相关管理工作。
5、组织对申报材料的编制、收集、审核工作。
6、掌握资质申报流程。
三、岗位应知应会
㈠应掌握的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
《建筑法》(主席令第91号)
《行政许可法》(主席令第7号)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2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
……此处隐藏4461个字…… 申请延续证书有效期的,按照延续要求提交材料。
5.企业发生合并、分立、改制、重组、跨省变更等事项,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中所列情形提交材料。
6. 企业应提交《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附件1-1)一式一份,附件材料一套。其中涉及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方面专业资质的,每涉及一个方面专业,须另增加《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份、附件材料一套。
7.附件材料应按“综合资料、人员资料、工程业绩资料”的顺序装订,规格为A4(210mm×297mm)型纸,并有标明页码的总目录及申报说明,采用软封面封底,逐页编写页码。
㈡资质证书的延续
1.企业应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按原资质申报途径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企业净资产和主要人员满足现有资质标准要求的,经资质许可机关核准,更换有效期5年的资质证书,有效期自批准延续之日起计算。
2.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申请资质延续的,资质受理部门应受理其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之日至批准延续之日内,企业不得承接相应资质范围内的工程。
3.企业不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资质许可机关不批准其相应资质延续,企业可在资质许可结果公布后3个月内申请重新核定低于原资质等级的同类别资质。超过3个月仍未提出申请,从最低等级资质申请。
4.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企业仍未提出延续申请的,其资质证书自动失效。如需继续开展建筑施工活动,企业应从最低等级资质重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