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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

建筑企业执业资格及注册管理办法

2020-10-22 09:00:00人力资源
为了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规范执业资格及注册管理工作,适应建筑市场和企业资质的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规范执业资格及注册管理工作,适应建筑市场和企业资质的需要,根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资质标准》、《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执业资格及注册人员特指企业资质所要求的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一级建筑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等。

  第二章 注册

  第三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发展规划部负责注册建造师的注册及管理;设计分公司负责注册建筑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和注册岩土工程师的注册及管理。

  第四条取得上述执业资格的集团公司本部和分公司员工须注册到集团公司;子公司的员工注册到所属子公司,也可注册到集团公司。各子公司要及时将执业注册人员情况报集团公司归口部门备案。

  第三章 证件管理

  第五条集团公司各归口管理部门(含设计分公司)、各子公司负责所属执业注册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和执业印章的统一保管和监督使用,同时负责执业注册人员的注册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

  第六条执业注册人员调出集团公司,需要按第十二条规定退还注册证书考试补贴后,可领取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第七条各归口管理部门和子公司可根据实际制定具体的证件管理规定。

  第四章 奖励规定

  第八条经考试取得执业资格并在集团公司内注册人员,经各归口管理部门或子公司审 ……此处隐藏1379个字…… 每增加一个专业,每月增发X元注册证书使用费(增项专业标准高于第一专业的,增项专业按第一专业支付标准计,原第一专业按增项专业支付标准计算);

  项目经理的注册证书使用费,按标准的双倍支付。

  (二) 注册一级建筑师按每月不低于X元支付注册证书使用费;

  (三) 注册一级结构师按每月不低于X元支付注册证书使用费;

  (四) 注册岩土工程师按每月不低于X元支付注册证书使用费;

  (五) 注册造价工程师按每月不低于X元支付注册证书使用费。

  (六)其它注册类证书,各公司可根据各自实际需要制定注册证书使用费标准,原则上每月不低于X元。

  第十一条注册人员参加由公司组织或派遣的继续教育培训,按出差办理,并据实报销差旅费和培训费。

  第十二条注册人员调出时,在集团公司注册年限不满十年的,按差额年限退还注册证书考试补贴。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在集团公司以外单位注册的人员,接到所在单位的通知后,必须在三个月之内变更注册到集团公司内,否则,按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办理。

  第十四条各子公司可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执业资格及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集团有限公司执业资格及注册管理暂行办法》文同时废止。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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