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局党校有关规章制度
目 录
1. 党校教育方针(校训)
2.党校培训学员“十不准”
3. 班主任工作岗位职责
4. 学员党支部(班委)职责
5. 培训学员守则
6. 学员管理制度
7. 学员异地教学管理办法
8. 学员住宿管理规定 党校教育方针(校训)
忠诚 担当 创新
务实 高效 廉洁
党校培训学员“十不准”
1.不准搞特殊化,住学员宿舍,吃学员食堂,厉行勤俭节约;
2.不准带人陪读、公车伴读;
3.不准请人代写学习笔记或论文;
4.不准抄袭他人学习研究成果;
5.不准私自离校;
6.不准吃请请吃,培训期间禁酒(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7.不准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
8.不准公款购物相互馈赠;
9.不准接受探望;
10.不准找人代训。 班主任工作岗位职责
一、按照党校“严格管理、热情服务”的要求,全面参与、具体指导学员支部(班委)工作。建议学员党支部(班委)召开有关会议,并及时向管理培训科汇报本班工作。
二、做好 ……此处隐藏4122个字…… 告,由学员党支部(班委)组织体会交流,在此基础上,形成全班考察学习报告。 学员住宿管理规定
一、学员要按照党校安排的房间入住,不得私自随意挑换,严禁将房间转借他人,违者将予以通报批评。
二、学员应妥善保管好房间钥匙,不得转交他人,钥匙丢失要及时告知有关管理人员,严禁私自另配。
三、学员出入学员宿舍,应佩戴学员证件,以便管理人员核查。
四、学员须遵守作息制度,保持宿舍楼安静。学员请假外出,须在晚上 23:00 之前回到宿舍。
五、房间是学习和休息的场所,禁止在宿舍搞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娱乐活动;严禁在宿舍内酗酒、赌博以及从事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社会公德的活动。
六、请勿随意将外来或无关人员带入宿舍。外来人员来访,请先告知房间管理服务人员,进行登记,但必须在宿舍楼关门之前离开。未经允许,禁止擅自将探访人员、家属、亲友带进宿舍楼留宿。
七、注意公共卫生,保持室内的整洁。做到床铺整洁、物品摆放整齐;禁止向墙上钉钉、张贴、涂画。
八、宿舍内请勿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瓜皮、果壳、纸屑等杂物,严禁向窗外扔垃圾,泼倒茶水等。
九、注意节约水电。随手关闭电器或水龙头,使用空调时应关闭门窗。禁止使用除房间配备的任何大功率电器禁止乱拉乱接电线。
十、注意防火防盗和财产安全。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不得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及大额现金存放室内。严禁在楼内焚烧纸张、杂物和卧床吸烟;夜间或外出时应关锁门窗。
十一、学员离校前,需向管理服务人员办理清点室内设备物品手续,交还钥匙方可离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