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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

中盐某公司员工互助合作保险办法

2020-06-28 11:06:15人力资源
互助合作保险为职工建立起一道互帮互助、自我保障的防线。为了进一步把这项涉及到每位职工利益的好事办好、办实,使互助合作保险更有效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中盐某公司组织修订了员工互助合作保险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为了配合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建立多层次保障体系,体现工人阶级互助友爱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增加企业的凝聚力,调动职工积极性,根据股份公司《关于举办职工互助补充保险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借鉴和参照有关单位的做法,并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职工互助合作保险基金会是职工自愿参加的具有互助互济性质的会员合作制保险组织。资金的筹集以个人缴费和企业资助相结合。在职工遇到重大伤残、重大疾病和死亡时,给予一定的经济吊噥。它是对国家和企业提供的基本保险、补充保险之外的一种补充。

第二条 职工互助合作保险,应遵循职工自愿参加、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基本原则,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量力而行、量入为出,坚持为广大职工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集团公司成立职工互助合作保险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各公司成立职工互助合作保险基金分会(以下简称基金分会)。基金会(分会)一般由七至十人组成,设主任、副主任各一至二人,由工会和行政领导担任。成员由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党委工作部、纪委办公室、工会、团委等部门的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

(一)集团公司基金会负责对所属公司基金分会的工作实施宏观指导、监督与协调,并提供政策服务;负责基金的筹集、管理、审批和使用。

(二)基金分会负责指导、督促基层单位办好互助合作保险,教育职工发扬团结互助精神,倡导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道德风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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