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文库

当前位置:首页 > 关于我们 > 报告2

报告2

工程局电气工业有限公司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2020-06-19 09:12:03报告2
为了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和合法权益,促进女职工与企业共同发展,工程电气工业有限公司制定了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为了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和合法权益,促进女职工与企业共同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企业所在地《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铁路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国铁路工会XT电气工业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工会)代表全体女职工与XT电气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T电工)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XT电工依法保障女职工享受特殊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增强保健意识,不断提高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和身心健康水平。

第二条凡适合女职工从事劳动的岗位,公司不得拒绝安排女职工,实行男女平等、同工同酬。

第三条XT电工严格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有关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因生理特点禁忌劳动范围的劳动。

第四条XT电工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和所从事工作的职业特点,对处于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的女职工,给予特殊保护。

1.女职工在月经期间,公司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高处、低温、冷水相应强度的作业和第三级以上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从事这些劳动的女职工,月经期间将暂时调做其他工作。对长久站立、行走劳动的女职工因月经过多或痛经不能坚持劳动的,经医疗机构证明,给予公假1至2天。

2.对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正常劳动时间内,应安排1个小时的休息时间。

对怀孕和哺乳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加班加点。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算作劳动 ……此处隐藏1216个字…… 为哺乳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哺乳婴儿满周岁后,确因婴儿体弱或正值夏季,经医疗机构证明,单位批准,可延长哺乳期1-2个月。

5.患有更年期综合症的女职工,经医疗机构证明不能胜任劳动的,单位应减轻其劳动量或暂时安排其它适宜的劳动。

第五条认真做好女职工卫生保健工作,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女职工(含退养女职工)妇科体检和妇科两癌筛查。普教、普查、普治率达到100%。每月向女职工发放不低于100元的卫生费,每年发放不低于120元的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用品。所属各子分公司视经济状况为女职工建立特殊疾病保险。

第六条依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每年3月8日国际劳动妇女节安排女职工放假半天。

第七条XT电工职代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要有女职工委员会的代表参加。对履行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和监督,并将本合同履行情况与集体合同履行情况同时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第八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按劳动争议规定程序处理。

第九条本合同如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条本合同为集体合同附件,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依法履行。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