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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

工程局信息化建设工作考核办法

2020-06-10 16:02:25企业管理
为实现集团公司信息化工作的总体战略目标,发挥绩效考核的导向作用,工程局制定了信息化建设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集团公司信息化工作的总体战略目标,发挥绩效考核的导向作用,根据《XX信息化工作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及集团公司信息化相关管理制度,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对《XX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机关经营部门负责人绩效考核办法》中所述特定指标“信息化工作”的细化。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集团公司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战略目标的制定及重大事项的决策,负贵审批集团公司年度信息化工作考核方案及考核指标,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评。

第四条科技信息与电商管理部负责有关信息化工作考核的各项具体事务,包括:信息化工作考核方案及指标的制定,信息化工作执行情况的统计、分析与评价等。

第五条被考核单位负贵落实集团公司信息化工作战略,按照年度《集团公司信息化工作要点》要求,支持信息化项目建设,支撑信息化运维工作,按要求报送信息化工作各项资料。

第三章考核指标的设置

第六条信息化工作考核共设置5项考核指标,并设置奖惩项。指标针对信息化工作组织管理、基础设施和网络安全管理、综合管理、系统运维与用户服务、信息系统使用水平进行考核。奖惩项针对信息化工作中获得荣誉,发生重大信息安全事件一票否决等情况进行评价。

第七条考核指标内容、评分细则、评价依据详细情况参见年度《集团公司信息化工作考核表》.

第八条考核范围为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机关经营部门信息化工作由科技信息与电商管理部统筹管理。

第四章考核流程

第九条每年12月底前,科技信 ……此处隐藏805个字…… /p>

第九条每年12月底前,科技信息与电商管理部根据股份公司年度信息化考核要求、集团公司年度信息化工作计划,发布《集团公司信息化工作要点》和年度《集团公司信息化工作考核表》。

第十条各被考核单位根据年度《集团公司信息化工作考核表》中各项工作要求,开展自评,并提报自评结果和相关证明材料。科技信息与电商管理部根据各被考核单位提报的自评结果和相关材料,采用实地查考或质询方式,对被考核单位自评结果进行复评,并汇总。编制集团公司信息化工作考核结果,报集团公司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审核。

第十一条下一年度1月份,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公布信息化工作考核结果并报财务部。

第十二条集团公司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对考核指标进行适当调整。调整情况在当年度发布的《集团公司信息化工作考核表》中体现。

第五章考核与奖罚

第十三条“信息化工作”作为集团公司绩效考核办法中的“特定指标”,根据被考核单位年度信息化工作情况确定考核结果。

第十四条信息化工作考核指标计算公式

1.根据当年度发布的《集团公司信息化工作考核表》,最终得分-各项指标得分*对应指标权重土奖惩项分值,满分100分。2.得分结果对应《XT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机关经营部门负责人绩效考核办法》中“信息化工作”考核项中的考核分值,具体考核成绩核算方式由当年度信息化工作考核方案确定。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科技信息与电商管理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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