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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

工程局电建工程项目部二次经营管理办法

2018-12-19 15:18:49企业管理
第一章 总 则 1.1 为了强化项目管理,加强各级管理人员的二次经营意识,调动各级管理人员参与二次经营的积极性,不断提高二次经营工作水平,提高项目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旨在建
第一章 总 则

1.1 为了强化项目管理,加强各级管理人员的二次经营意识,调动各级管理人员参与二次经营的积极性,不断提高二次经营工作水平,提高项目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旨在建立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中心,机关相关部门、基层公司、项目部、片区经营部等共同参与,构建有限公司统一二次经营管理体系,发挥团体优势,加大二次经营工作力度和深度,增大二次经营工作成果。

1.2 “二次经营”指在合同签订后持续开展的经营活动,其目的是通过一系列的经济、技术、管理、营销活动,提高项目收益水平,提高履约质量,为业主方提供更完善、满意的服务,为市场开发创造良好条件。其行为表现为:设计方案优化、新增合同数量、变更、索赔、清概、调价、有偿服务、减税以及保险费经营等主动性的经营行为。

1.3 二次经营坚持“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经营,以“干好活,处好人,有理有据、图文并茂、签证齐全、说服有力”为项目二次经营总的指导方针。

1.4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划拨、有限公司承揽、基层公司自揽项目。

第二章 组织管理体系和程序

2.1 有限公司二次经营管理体系由公司、基层公司或直管项目部的两级管理体系组成。

2.1.1 第一级管理体系: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总经济师为副组长,副总经济师、成本中心、经开中心、施技部、物设部、财务部、审计部、片区经营部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二次经营领导小组。

2.1.2 第二级管理体系:

2.1.2.1 基层公司成立以经理为组长、主管经营的副经理为副组长的二次经营工作小组,小组成员由 ……此处隐藏8491个字…… %作为项目经营人员的奖励金。但用于相关人员的奖励基金上限总额不得超过30万元。

5.2.2 对于二次经营利润不足以弥补项目亏损的项目,成本中心将根据项目的二次经营情况,向总经理办公会提出申请,给予相关人员总额1-5万元的奖励。

5.2.3 发展基金和奖励的费用,均计列在责任成本其他费用下。

5.3 二次经营结果的奖励

5.3.1 为激励各项目、各专业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提高二次经营活动的成效,公司将每年召开一次二次经营表彰大会,对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奖励费用由公司承担。

5.3.2 各单位应每年对二次经营创收增效有功人员进行一次奖励,费用来源于项目二次经营利润的5%,本着“谁贡献、谁受益”的原则进行分配,重点奖励各项目直接参与二次经营活动的有贡献的项目负责人、总工、计量、预算和其他与二次经营有关专业人员。对于亏损项目除了5.2.2款规定的奖励外,不得再进行其他奖励。

5.4 约束与处罚

5.4.1 未达到年度二次经营目标计划70%的基层公司(直管项目部)在二次经营结果考核中惩处,在对基层公司(直管项目部)年度KPI考核中予以减1分。

5.4.2 对索赔过程中因各种签证不完整、资料不齐全、上报索赔文件不及时延误索赔机会者,处罚基层公司合同总额1%上缴公司。

5.4.3 为加强索赔过程控制,对未按《项目二次经营管理策划书》规定的阶段或节点按时完成二次经营工作的项目,成本中心将给予监督和警告,导致最终经营结果没有实现的,比照前款处罚。

第六章 附则

6.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6.2 本办法由公司项目成本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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