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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局工程承包业务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会计处理规范 

2019-11-17 17:22:22企业管理
工程局工程工程承包业务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会计处理规范 第一章 参照依据和适用范围 一、参照依据 为了进一步规范增值税会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
工程局XT工程工程承包业务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会计处理规范 

第一章 参照依据和适用范围 

一、参照依据 

为了进一步规范增值税会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XTJX工程承包板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二、适用范围 

XTJX工程承包板块各级核算主体,采用简易计税方法时适用本规范。勘察设计、投融资、工业制造、物资贸易、金融板块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参照使用。 

第二章 会计科目设置 

一、科目体系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三个二级科目核算采用简易计税的业务:“简易计税

”“待转应纳税额”“待转扣减应纳税额”。 

在“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下设七个三级科目:“计提应纳税额”“预缴税款”“扣减应纳税额”“减免税款”“缴纳税款”“结转应纳税额(下级结转)”“转出未交增值税(汇总缴纳用)”。 

二、增值税科目使用说明& ……此处隐藏13435个字…… mdash;计提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简易计税——预缴税额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扣减应纳税额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缴纳税款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减免税款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结转应纳税额(下级结转) 

第七章 报表列示 

“应交税费”科目下的“简易计税”“未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期末贷方余额应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项目列示。“应交税费——待转应纳税额”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列示。 

第八章 附 则 

本规范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关于印发<XTJX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会计处理规范(工程建筑)>等两项制度的通知》(XTJX财〔2016〕210号)

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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