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局党委巡察问题整改和验收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巡察工作程序,加强对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和验收,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充分发挥巡察作用,根据《XT一局党委巡察工作办法》及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组织开展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和验收工作。通过建立巡察问题整改和验收工作管理台账,对问题进行梳理和分解,明确整改和验收主体、责任及要求,完善工作程序和追责机制,确保巡察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第三条 本规则中所称的巡察问题整改主要是指被巡察单位对巡察组反馈整改意见和建议的落实情况、移交问题线索处置情况;所称的巡察问题验收是指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指导、督办、检查和确认。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四条 集团公司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是巡察问题整改和验收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对巡察问题整改和验收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职责如下:
(一)听取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关于巡察问题整改和验收工作汇报,就相关问题进行质询、提出要求;
(二)研究处理巡察问题整改和验收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三)向集团公司党委报告巡察问题整改和验收工作落实情况。
第五条 被巡察单位是巡察问题整改具体实施主体,对巡察问题整 ……此处隐藏2498个字……
巡察问题整改验收清单问题序号: 填报部门: 填报时间: 被巡察单位 巡察问题 对巡察问题整改情况的综合评价 对巡察问题整改验收意见 部门盖章 部门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