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篇一:关于在全区政法机关开展执法情况督查工作的方案
蚌山政法(2011)14号
关于在全区政法机关开展执法情况督查工作的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蚌山政法(2011)10号《关于在区政法机关开展执法情况督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搞好2011年全区政法机关开展执法情况的督查工作,特制定一下工作方案:
一、督查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督查工作目的、对象、范围、内容、时间、方式方法、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这个问题已在《关于在区政法机关开展执法情况督查工作的通知》中明确,不再熬述。
二、督查工作的有关事宜:
1、工作人员分工:参加我们这次督查活动的同志共有15人,分成2大组,由马瑞书记统一指挥并且根据工作情况参加各组活动。
第一组:
组 长:纪新民
副组长:石向东、谢爱华、时明汉
成 员:柳 震、赵 宁;
指导:张德志(市政法委执法监督室副主任) 第二组:
组 长:李 漫
副组长:胡振武、马小湘
成 员:李 玲、郭 杰、钱传银
指导:陈启虎(市法院法官)
3、队伍建设情况。
四、检查方法及步骤
1、本次检查采取自查自纠、组织调查、抽查相结合的方法。
2、整个检查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阶段(时间8月中旬至8月下旬)。
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制订实施方案,发出执法检查通知,被检单位自查自纠并将情况写成书面材料于8月31日前报乡人大办。
第二阶段为重点抽查阶段(时间9月上旬)。
乡人大主席团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开始组织检查组赴各村进行重点抽查和调查。重点调查2012年以来至现在国土管理、审批出让等情况;调查国土所管理情况;召开座谈会。
第三阶段为督促整建章建制阶段(时间8月中旬至9月中旬)。
检查组将检查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向乡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汇报,提请主席团审议;对主席团提出的整改意见,督促有关部门整改到位,并建立和健全土地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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