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篇一:2015年小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2015年小学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二、指导思想
为建立健全公平合理、按劳分配、优绩优酬的绩效工资考核机制,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进一步规范学校日常管理和绩效工资发放行为,按照沛县教育局相关文件和项目设置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在原来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并修订我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三、基本原则
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应遵循以下原则: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多劳多得,优劳优酬;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公正公平,便于操作。
四、考核对象
我校全体在编教职工。
五、考核时限
原则上以当年度起止为时限,但考虑到学校工作的特殊性,考核时限为当年度完整的两学期。
六、工资构成
1、我校可支配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我校全体在编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上级统筹部分。
2、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为津贴类、补助类和奖金类三部分。< ……此处隐藏9874个字…… 学期无任何违法、违纪及伤害事故的班级给班主任加5分。
5、教研成果:承担规定次数以外的公开课、实践课、实验课、观摩课等教学任务的教师每次加1分。
6、招生工作成绩突出,圆满或超额完招生任务的教师,加2分。
7、班级定额56人,每增加1人加2分。
8、课时补贴,除本人工作之外的代课每节加1分。
(七)扣分项目
有下列情形扣分:
①、学校检查评比、班级量化考核不达标,给班主任扣2分,任课教师扣1分。
②、班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班主任,每次扣1分,累积计算。 ③、辍学率超过5%的班级扣班主任2分,任课教师1分 。
④、拒不参加学校举办各种活动的班级,每次每项扣班主任0.5分。 ⑤、不能按学校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和拒不接受工作安排的扣10分; ⑥、学生出勤率达不到95%以上的,每周扣班主任0.2分,累积计算; ⑦所有扣分的项目均从总分里扣除。
第五条考核结果:
每位教师每学期按考核分确定等级为优秀(95分以上)良好(7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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