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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

关于贯彻落实《省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意见

2018-07-23 22:37:28企业管理
为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鲁国资党〔2018〕3 号)要求,结合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
为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鲁国资党〔2018〕3 号)要求,结合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D全面依法治国、省委省政府建设法治山东、省国资委建设法治国企的部署要求,深化依法治企和法治兖矿建设,支撑保障集团公司深化改革、健康发展。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作用;坚持统筹协调,做到依法治理、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协调推进,法治体系、法治能力、法治文化一体建设;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职责分工

根据鲁国资党〔2018〕3 号文规定,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指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职责分工如下。

(一) 集团公司党委书记作为党委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 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明确法治建设领导机构,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督促企业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权属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确保法治

国企建设要求得到贯彻落实。

2.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

3. 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党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党委研究讨论事项涉及法律问题的,总法律顾问列席会议。督促总法律顾问及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加强对党委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

4. 完善企业领导班子知识结构,重视提高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

5. 严格落实企业法律顾问制 ……此处隐藏2143个字…… 高思想认识,抓好贯彻落实。建立完善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是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建设法治山东和法治国企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贯彻落实。相关分管领导要高度负责,抓好职责范围内重点工作,确保工作高标准、全覆盖。相关职能部门要逐项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权属企业要按照本意见,结合实际,开展相关工作。

(二) 加强统筹调度,确保工作实效。各级各部门要在集团公司党委的统一部署下,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明确重点工作任务、方法、步骤、时限和要求,按照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职责要求列出工作清单,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协调推进机制,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既要通力合作,又要分工负责,注重沟通交流,做到优势互补、共同促进、确保实效。

(三) 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考核奖惩。按照省国资委要求,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定期督查各级各部门推进法治建设情况。集团公司党委将权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集团公司及权属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

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依照有关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予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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