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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局公司关于进一步做好党委中心组学习上级派员参学制度落实的通知

2018-05-02 19:50:52企业管理
今年年初,局党委制定实行了上级党委派员参加下级单位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截至目前,局党委已委派党群部门负责人分别参加了二公司等单位的党委中心组集体
今年年初,局党委制定实行了上级党委派员参加下级单位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截至目前,局党委已委派党群部门负责人分别参加了二公司等单位的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为进一步发挥党委中心组学习上级派员参学制度对各单位理论学习的促进作用,推进全局理论学习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局党委领导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局党委派员参加各单位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的人员范围为局党群部门负责人、局派往各子公司的专职董事、监事。

2.从现在起,各单位每次集体学习,局党委均要派员参加。各单位确定好集体学习时间后,要至少提前3天将学习安排书面报局党委宣传部,然后由局党委宣传部根据参学计划,协调局党群部门负责人或专职董事、监事参加学习。

3.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每两个月不少于一次集体学习的要求,确保学习时间。

4.各单位每次集体学习,要提前确定研讨主题,指定1-2名中心组成员作主题发言。主题发言人认真准备发言内容,保证发言质量。

5.各单位集体学习完后,要及时总结学习情况,并讲学习信息报局党委宣传部。

6.局党委参学人员参加完基层单位集体学习后,请及时向局党委领导汇报参学情况,并在三日内填写《参加基层单位党委中心组学习情况反馈表》,交局党委宣传部。

  ……此处隐藏-253个字…… 今年年初,局党委制定实行了上级党委派员参加下级单位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截至目前,局党委已委派党群部门负责人分别参加了二公司等单位的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为进一步发挥党委中心组学习上级派员参学制度对各单位理论学习的促进作用,推进全局理论学习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局党委领导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局党委派员参加各单位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的人员范围为局党群部门负责人、局派往各子公司的专职董事、监事。

2.从现在起,各单位每次集体学习,局党委均要派员参加。各单位确定好集体学习时间后,要至少提前3天将学习安排书面报局党委宣传部,然后由局党委宣传部根据参学计划,协调局党群部门负责人或专职董事、监事参加学习。

3.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每两个月不少于一次集体学习的要求,确保学习时间。

4.各单位每次集体学习,要提前确定研讨主题,指定1-2名中心组成员作主题发言。主题发言人认真准备发言内容,保证发言质量。

5.各单位集体学习完后,要及时总结学习情况,并讲学习信息报局党委宣传部。

6.局党委参学人员参加完基层单位集体学习后,请及时向局党委领导汇报参学情况,并在三日内填写《参加基层单位党委中心组学习情况反馈表》,交局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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