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半年总结
上半年以来,为切实做好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省2018年“农业质量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2018年省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我市开展各项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并取得较好的效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为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水产科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基层单位人眼为成员的市2018年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各项工作开展。
为做好2018年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工作,我局分别制定了下发了《2018年市渔业工作要点》、《2018年市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2018年市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2018年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快检实施方案》等文件。其中《2018年市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监管重点、监管任务、重点工作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2018年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指导思想、组织实施、监督抽查计划和工作要求。
(三)惯彻落实2018年全省水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工作会议精神。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2018年全省水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工作会议精神, ……此处隐藏1786个字…… /p>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大力普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加大对《水产品质量安全法》、《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养殖户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对水产养殖户进行水产健康养殖培训,发放技术资料,引导养殖户科学用药、安全用药,并做好养殖记录,从源头上抓好健康养殖。
(二)规范养殖生产行为。
重点指导督促辖区内水产养殖单位严格执行《兽药管理条例》规定,严禁使用国家禁用的渔药、添加剂等渔用投入品,规范养殖生产行为。
(三)坚决查处违法养殖行为。
严厉打击养殖过程使用禁用药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在抽检中查出药残超标的生产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或立案查处并限期整改,严防不合格产品上市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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