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综合交通运输学会会费及财务管理办法
2019-09-26 08:16:44投资经营
为规范宿迁市综合交通运输学会财务管理,保障学会各项费用的正常合理收支,切实为学会建设和会员服务,根据《宿迁市综合交通运输学会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一、坚持勤俭节约,量力
为规范宿迁市综合交通运输学会财务管理,保障学会各项费用的正常合理收支,切实为学会建设和会员服务,根据《宿迁市综合交通运输学会章程》,特制定本办法。一、坚持勤俭节约,量力办事的原则。为切实收好、用好、管好学会经费,筹划安排好各项经费开支,学会理事会做到年初有预算,年中有检查,年底有决算。学会取得的各项收入都应按章办事,确保用于学会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二、专人管理,规范学会财务收支。学会的各项财务和资产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办法,接受会员大会和主管部门的监督。三、遵守学会章程,及时缴纳会费。四、会费标准及缴纳范围根据会员组成,分别执行以下标准:(一)副理事长单位不低于30000元/年;(二)理事单位不低于10000元/年;(三)其他会员单位(个人)根据情况自愿缴纳。五、会费的主要使用范围1. 会费的使用,由学会秘书处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严格遵守学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其使用范围主要包括:学会固定资产费、办公费及差旅费;学会召开会议或举办活动的经费;学会组织外出交流学习交流活动经费;学会表彰、奖励先进费用;其他为开展学会活动必要的经费。2. 会费的收支账务处理。学会各项收入必须有正规票据,报销凭证必须合法、真实、有效。经费开支由经办人、财务负责人、秘书长、理事长签字后报销入账。3. 严格学会账号、资产和财产管理。学会账号、资金不得外借,学会不得向外单位提供任何借贷资金担保。自觉服从业务主管部门和社团管理部门监督管理。4. 每年的财务……此处隐藏690个字…… doc.cn/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报告,理事会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并接受会员的监督和质询。5. 学会注销登记、变更法定代表人以及换届选举前应当进行财务审计。学会终止时,依法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进行财产清算。六、本办法经宿迁市综合交通运输学会第一次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七、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本学会理事会。 宿迁市综合交通运输学会选举办法(草 案) 一、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本会章程的规定,制定宿迁市综合交通运输学会选举办法。二、宿迁市综合交通运输学会第一届理事会、监事由本次大会选举产生。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实到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进行选举。三、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由筹备组与各会员单位推荐,经过候选人资格审查和充分酝酿,筹备组讨论通过,并报上级相关部门和社团登记机关审查同意。四、本次大会采用等额选举的办法和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学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共13名,监事1名。五、理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得到超过应到会会员半数同意方能当选。六、举手表决时,会议主持人应根据会议提出的候选人名单,分别就同意、不同意、弃权征求会员代表的意见并进行表决。七、表决结束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和当选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