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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

工程局市政工程分公司项目业绩考核评价办法

2019-09-17 15:20:17人力资源
为建立以业绩导向为核心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引导项目与公司保持战略协同,调动经营管理者积极性,促进项目部提高发展质量,提高资本运营效益,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以业绩导向为核心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引导项目与公司保持战略协同,调动经营管理者积极性,促进项目部提高发展质量,提高资本运营效益,确保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关于印发<中国八局集团子(分)公司业绩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对象: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 考核期间实行(半年)年度考核,以公历年度为考核期,与会计年度相同。

第四条 考核工作的内容是运用科学、规范的考核方法,采用特定的指标体系,对照统一的评分标准,对各项目年度内定量考核指标目标值及实际完成值,定性考核指标目标状态及实际状态进行考核,以此对经营者做出客观、公正和准确的综合评判。

第五条 管理职责

一、业绩考核工作主责部门为人力资源部。

二、基于考核指标与公司各部门管理职能(责)的对应关系,由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对相应考核指标的考核工作进行管理。

三、将项目施工产值与营业收入、研发费归集等挂钩,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考核,财务部配合。

四、将目标利润率指标作为项目成本管理的主要指标,取消利润总额指标,将目标利润率和已完未验纳入,由成本部考核。

五、将安全费用投入指标纳入,由公司安质部考核,财务部配合提供数据。

第二章  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及考核方法

第六条 指标体系设计原则

一、基础性指标考核。各项目的业绩考核指标体系由“施工产值工期计划、安全质量目标、成本管理、财务管理、物资采购、综合管理、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八大类指标组成。

二、专项指标考核。在对基础性指标考核后, ……此处隐藏2864个字…… /a>(上会稿)》,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进行绩效兑现。

第十二条 指标调整

每年三季度,公司根据集团公司的统一安排和预算调整方案,结合公司各项目的实际,对项目预算指标进行调整,并按调整后的指标进行年度绩效考核。

第十三条 否决性指标

一、永久否决指标

考核期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或质量责任事故年度绩效考核为零分。被否决的年度绩效薪酬,在期末绩效考核时不予补兑,并扣回已发放的半年考核发放绩效。

二、阶段否决指标

考核期内,目标利润、施工产值、形象进度未完成年度下达指标的要求,原则上年度绩效考核为零分。被否决的年度绩效薪酬,在项目期末绩效考核时,实际利润达到或超过目标利润、在合同工期内完成了预算施工产值的,期末绩效考核时应当予以补兑所扣薪酬。强化项目的上缴款义务。由公司财务部制定当年的各项目的上缴款计划,各项目需严格按照上缴款计划安排资金,按时足额上缴。项目班子的年度绩效奖励,按项目累计完成的上缴款率进行支付,差额部分延期至项目补足上缴款后,给予兑付。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019年度项目班子年度绩效考核指标表 8e4d21e0f0d0ca0c67735bc3cfab90ac.xls (50.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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