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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局合同管理及法律合规风险防范操作指引

2019-08-30 14:56:54企业管理
为持续完善以事前防范为主、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为辅的经营风险法律合规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水平,依据合同管理办法、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办法,制定本指引。

第一章  总则

1.1 为持续完善以事前防范为主、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为辅的经营风险法律合规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水平,依据《合同管理办法》《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办法》,结合股份公司实际,制定本指引。

1.2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应当做到合同主体适格、内容合法完善、合同文本规范、合同手续完备、合同履行全面、合同资料齐全、合同纠纷处理及时、合同风险管理到位。

1.3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应当执行以下流程:

(一)合同谈判和起草;

(二)合同评审和签订;

(三)合同备案和交底;

(四)合同履行;

(五)合同补充和变更;

(六)合同终止和评价。

1.4 本指引所称股份公司,是指。

本指引所称各子、分公司,是指股份公司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分公司。

本指引所称各公司、公司,是指股份公司及其所属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分公司。

本指引所称工程项目、工程项目部、项目、项目部,是指各公司依职权设立的指挥部、项目部、分部、工区等临时性施工生产机构。

1.5 本指引适用于各公司及其境内工程项目部,境外工程项目部参照执行。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一节 管理机构及职责

2.1.1 各公司法律合规部(未设立法律合规部的公司为履行法律合规管 ……此处隐藏53911个字…… 同补充、变更和转让有关事宜,遵守法律法规有关限制性规定;

(六)合同终止方面:依法合规解除合同,及时签订解除协议;合同履行完毕后及时清算,并签订封账协议; 

(七)合同纠纷处理方面:及时有效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出现的风险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有关合同纠纷;

(八)合同评价方面:认真开展针对每一份合同的合同评价,并形成评价小结;项目结束后,针对所有合同形成评价报告,公司参与重大项目组织合同评价;

(九)合同管理报告方面:及时、全面编制了合同管理报告,经验教训深入深刻,分析到位,对提升合同管理具有可借鉴意义;

(十)其他应当考核评价的内容,如基础资料管理、印章管理及对考核评价工作的配合情况等。

9.2.4 合同管理考核评价过程中,被考核项目应当如实提供与考核内容有关的资料,并对有关考核内容涉及的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

9.2.5 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85-100分)、合格(70-84分)、基本合格(60-70分)、不合格(50-59分)、严重不合格(0-49分)四种。

9.2.6 合同管理考核评价后应及时向被考核项目送达书面考核评价意见。被考核单位应在指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并上报书面整改情况报告或说明。

第十章  附则

10.1 本指引未尽事宜,依照《合同管理办法》《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办法》及股份公司其他现行有效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

10.2 本指引由股份公司法律合规部负责解释。

10.3 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指引施行后,《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操作指引》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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