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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

国有企业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2020-07-17 07:56:46人力资源
为加强国有企业及权属子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企业人事档案科学管理水平,促进企业人事档案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制定了国有企业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为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及权属子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企业人事档案科学管理水平,促进企业人事档案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企业档案管理办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市属国有企业及权属子公司具体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市属国有企业人事档案管理权限

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及权属子公司人事档案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实行集中统一和分类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一)由市委管理的所出资企业领导人员的人事档案由市委组织部集中管理。

(二)由市国资委管理的所出资企业领导人员以及出资企业本部管档部门负责人及管档经办人员的人事档案由市国资委政治处集中管理。

(三)各出资企业负责管理本部中层及中层以下人员、权属子公司领导班子及所有人员的人事档案。

(四)出资企业的权属子公司具备档案管理条件的,可经授权,由权属子公司自行管理中层及中层以下所有员工的人事档案,权属子公司的领导班子、管档部门负责人及管档经办人员的人事档案仍由出资企业管理。

(五)不具备管理条件的企业,所有员工人事档案由上级单位负责管理。

(六)出资企业、权属子公司管档部门负责人及管档经办人员不得保管其直系亲属的人事档案,有此情况的,需上报市国资委政治处备案,并由市国资委政治处指定移交上一级档案管理部门保管。

二、市属国有企业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和职责

(一)具备档案管理条件的出资企业和权属子公司,应建立相应的企业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机构(企业人事档案室),并负责对下属子公司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一般情况下,企业人事档案由企业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未设立人力资源部 ……此处隐藏6207个字…… 秘密法》的,要依法处理。

九、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

(一)各市属国有企业及权属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对同级和下级的企业人事档案工作负有监督、检查和指导的责任,应加强对人事档案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以改进,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二)市属国有企业要注重加强企业人事档案工作队伍的建设,选调政治上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的共产党员从事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并注重对他们的教育和培养,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与创造性。要妥善地解决他们的职级待遇,按国家统一规定评定专业职务,保持队伍相对稳定。对于为档案工作做出贡献的同志,应给予表扬和鼓励;对失职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三)企业人事档案工作人员在人事档案建设和管理工作中承担着十分重要的责任,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必须做到以下要求:

1.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档案管理的法规、条例。

2.遵守各项档案业务规章制度。

3.维护档案的完整、系统和安全,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改进档案保护技术,严守国家机密。

4.积极开展咨询服务,热情接待档案查阅者,迅速、准确提供所需档案和资料。

十、附则

(一)本办法由市国资委政治处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各出资企业及重要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可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会同档案部门,制定实施办法或工作细则,并报市国资委政治处备案。(三)各出资企业及重要子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要接受市国资委政治处的领导和有关业务部门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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