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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局集团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

2019-04-14 20:22:43投资经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公司招标采购行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集团公司招标采购遵循公开、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公司招标采购行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XT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集团公司招标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 各单位应全面应用鲁班平台开展招标采购工作。鲁班平台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建立链接,实现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的同步发布。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公司的物资、机械设备、办公用品、计算机软硬件、公务用车、外包服务、周转材料和机械设备租赁等产品和服务(以下简称“各类产品和服务”)的自主招标采购工作。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执行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国家规定。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公司采购管理领导小组是招标采购重大事项的协调、决策机构。

第六条 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公司各类产品和服务的采购管理部门履行相应招标采购管理职能,负责招标采购的制度建设、招标活动组织与业务监管。

第七条 各类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单位是招标采购的招标人,负责提报需求计划、组建评标委员会、审定招标结果、签订合同等工作。

第八条 集团公司招标采购配送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中心”)是招标采购的实施机构,在招标人的组织下,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组织开标和评标等业务工作。

第九条 鲁 ……此处隐藏10060个字…… 级分管领导签认、集团公司采购管理部门批准,集团公司经本级分管领导批准,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等其他方式采购。

(四)重新招标不成功的,招标人可按《中国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规定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第九章  招标相关费用及管理

第五十条 有关招标采购活动的投标保证金、标书费用、开标评标费用等的收支由招标人或招标中心的财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第五十一条 投标保证金不得挪用,招标人或招标中心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可以规定以下情形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一)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二)中标人或投标人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或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内容。

(三)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金额、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二条 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收费应当合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尽量保证收支平衡,收取费用应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使用于招标活动上,不得用于其它无关招标活动的开支。

第十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定义和术语

自主招标:是指采购单位对于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采购项目采用招标方式实施采购的行为。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公司对通过招投标程序获得的工程项目所需各类产品和服务开展的招标采购活动属于自主招标。

第五十四条 本规定由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五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XT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XT广州物〔2017〕17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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