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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

工程局项目部(指挥部)实行重要财务事项党政会签实施细则

2019-03-01 10:24:58公司治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市场发展的需求,满足项目管理的需要,进一步优化经济业务审批环节和流程,在财务共享下规范项目管理、降低内部控制风险,根据《关于在股份公司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市场发展的需求,满足项目管理的需要,进一步优化经济业务审批环节和流程,在财务共享下规范项目管理、降低内部控制风险,根据《关于在股份公司各项目部实行重要事项党政会签制度的通知》(XT股份监〔2008〕122号)和《转发<关于在股份公司各项目部实行重要事项党政会签制度的通知>的通知》(集司〔2008〕54号)的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直(代)管项目部、区域指挥部和各子(分)公司下属项目部。

第二章  党政会签财务事项

  第三条  项目部(指挥部)重要事项是指:与项目盈亏有直接关系、与企业利益有密切联系、与党风廉政建设有直接影响的事项。

  第四条  党政会签具体内容及金额标准包括(参见附件1):

  一、成本结算

  外部单位成本结算主要内容包括对劳务队伍的工程款的结算和预结算,供应商的材料款,外部单位机械及周转料租赁费,机械设备维修费,征地拆迁、青苗补偿、资产核销、检验试验费、工程点交费等其他直接费用。

  二、资金支付

  项目部(指挥部)涉及资金支付事项,均遵循《关于印发<XT八局集团有限公司直管(代管)项目部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XT八局财会〔2015〕246号)的要求,坚持“先审批,后支付”原则,禁止单笔款项分多笔支付。具体规定如下:

  (一)对外部单位支付款项

  1.工程款。劳务队伍的工程款单笔支付金额在5万元及以上的,禁止支付工程预付款。

  2.材料款。外部供 ……此处隐藏1450个字…… 额0.2万元(含0.2万元)以上的。

  (六)其他。超过项目审批权限的资金支付,以及项目在成本管理系统外上报公司批复的所有例外事项,另履行公司规定流程。

  第五条  无需党政会签具体内容及金额标准包括(参见附件2):

  一、项目部(指挥部)上缴公司资金、社保、资金集中款、税金等。

  二、项目部(指挥部)单次金额在0.2万元以内的日常零星开支,包括预算内差旅费、公务车使用费、劳动保护费、租赁费、办公费、日常交通费、业务宣传费等。

  三、员工固定工资、固定资产折旧、低值易耗品或周转材料摊销等。

第三章  党政会签财务事项流程

  第六条  党政会签业务流程

    一、部门发起。业务经办人员为履行本部门或本岗位职责需付款或办理结算时,须将相关附件包含但不限于:预算、计划、经济合同、协议、合规合法票据等(若须资金支付的,还需填写

请款单),报部门负责人审核。

  二、财务审核。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将相关付款资料报项目财务审核,审核付款是否超合同、超进度,以及票据的合法性。

  三、党政会签。本办法第二章所述经济事项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后,要执行本级党政会签制度。

  四、项目部财务负责人需坚持原则,应拒付未完成党政会签的经济业务。

第四章  有关要求

  第七条  党政会签工作将被作为集团公司财务监察工作的重点检查内容,并纳入计分范围。每发现一起违规行为,集团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在财务监察时,扣减监察分并处不低于500元/次的罚款。

  第八条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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