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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报告

县级统计机构建设自查报告

2018-01-01 00:00:00自查报告
                         县级统计机构建设自查报告                 根据《省县级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的精神,统计局县级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从20XX年11月起,通过近一年的时间对照标准完善和整改,县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取得了一

县级统计机构建设自查报告   根据《省县级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的精神,统计局县级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从20XX年11月起,通过近一年的时间对照标准完善和整改,县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也存在一些问题,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评价   县统计工作规范有序,保障有力;统计调查、统计服务周详;信息化建设和统计法制建设成果显著,统计管理高效。县统计规范工作自查总得分为83.4分。其中:(一)统计保障89分;(二)统计调查89分;(三)统计服务83分;(四)统计信息化建设85分;(五)统计法制建设90分;(六)统计管理60分;(七)加分13分,加权平均后总得分为83.4分。   二、项目分析   (一)统计保障(7类16项工作):自查得分89分。   得扣分分析:(1)乡镇没有设置统计机构,自查扣2.5分;(2)乡镇没有设置统计机构或配置专职综合统计人员,自查扣2.5分;(3)县级统计局负责人的任免未征求上一级统计局的意见扣2分;(4)县级统计局主 ……此处隐藏2058个字…… (二)统计服务好。县统计工作始终围绕“三个服务”,即:对上级统计部门服务;对当地党委、政府服务;对当地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服务。统计工作始终紧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来开展。   (三)统计队伍战斗力强。县统计工作能够长期取得比较好的成绩,是因为有一支特别强战斗,能够攻坚克难的队伍。统计局全体同志都是大专文化程度以上。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乡镇没有设置统计机构,没有专门综合统计人员。   (二)县级人民政府未把统计信息化建设纳入发展规划。   (三)当地普法机构没有定期检查统计法宣传教育的安排和举措,当地党校未把统计法纳入教学内容。   (四)部门、企业、乡镇统计负责人、综合统计人员调动,没有征求县级统计机构的意见。   (五)辖区内乡镇(街道)统计电子台帐建帐率未达100%。   五、努力方向   针对存在问题,县统计局积极向县委、县政府作出汇报,形成专题整改意见,及时纠正。   (一)积极与县委、县政府规划、发改等部门联系,尽快把统计信息化建设和统计法制宣传列入规划中,并积极争取设置乡镇统计机构,配置专职综合统计人员。   (二)积极与各部门、乡镇衔接,使基层统计队伍长期稳定,使统计局能及时掌握统计人员变动信息及提高电子台帐建帐率。   (三)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统计业务的指导,促进基层统计业务规范化。   (四)、进一步梳理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   (五)、进一步加强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继续教育工作使,持证率和继续教育覆盖率得到较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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