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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内部审计规定

2022-04-12 19:00:07财务审计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内部审计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国投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发布的《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结合国投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投公司,各二级公司可参照执行。内部审计的范围为国投总部、二级公司及其直接投资的项目。(根据审计需要也可对二级公司纳入其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进行延伸审计)。

第三条 国投公司内部审计要贯彻国家有关审计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审计监督制度,对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财务收支及经济效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健全性、有效性,进行全面的监督和评价。

第四条 在国投公司董事会的领导和上级审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审计部负责国投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责,督促被审计单位严格执行审计决定。

第五条 国投公司做出的审计决定,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人员必须执行。相关审计结论,作为评价被审计单位经营管理及内部控制工作情况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 被审计单位必须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资料,积极配合和支持审计人员的工作。

第七条 经国投公司领导批准,根据工作需要可抽调国投公司内部有关人员或聘请外部专家参加一些综合性或技术性较强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权限及程序

第八条国投公司年度审计计划由审计部负责编制,报国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批后执行,必要时审计计划可适当调整。国投公司内部审计包括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基建工程审计 ……此处隐藏6268个字…… 者被审计单位商业秘密的;

(五)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国投公司负责制定、解释与修订。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施行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不一致者,以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审计项目审批单

年月日

审计项目提出单位(部门):

被审计单位(或审计项目):

审计

内容

及目的

 

联系人:

单位负责人:

审计部

意见

 

国投公司董事长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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